有时候,我好像很多余。
走在路上,仿佛感觉自己非法呼吸了城市的一份空气,违背了“赖活不如好死”的原则。
原本以为我已经习惯了被人当玻璃来漠视的感觉,但是我还是免不了在事发的霎那受到伤害。
觉得extra,这种“顿悟”一点也不好受。
可是,我并不想去设法让人“需要” 我,因为那时把自己“商品化”的最露骨的方法,太自作践了。
我就是我,只要我还需要自己,不就行了吗?
12 September 2005
Subscribe to:
Post Comments (Atom)
风里。雨里。 云的勇气,永远像在阳光里。
1 comment:
now you've got me thinking..!
ps. thankful for the catching-up session at mac's! (: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