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 September 2005

我是华文老师,我=艺人?

“教书这个行业,其实就和艺人一样,靠的是个人魅力,吸引学生.若学生不喜欢你,有再多的创意教学法也是突然。”
有人在报章上这么说。
报章报道的标题是:《华文老师=艺人?》,副标题是“全方位能说能唱能演”。
对此,我很不满,因为我不想被视为一只耍杂技的猴子。我也不是艺人,不是依靠“表演”来哄骗(吸引?)学生学华文的。学生喜不喜欢我,我有没有魅力,真的那么关键吗?我更不是推销员,必须卑躬屈膝、嬉皮笑脸地兜销我的教学科目。这太没有尊严了,对于我,对于华文都是!
我告诉过学生,我之所以会成为华文老师,就因为我喜欢华文。纯粹的兴趣使然,我的热忱就是我的推动力。我不需要表现的魅力四射,来诱惑学生学习。我会尽心尽力,但是我不会勉强任何人成为我百分百的“支持者”。
我是教师,不是催眠师。

2 comments:

Anonymous said...

我提议你还是尽早练成某某魔功。当被迫耍杂技的时候起码可以一掌击死“敌人”,然后 muahahaa 扬长而去 :P

荊云 said...

我以为你要我练功“护体”,因为现在教书吐的血太多了,原来不是!真不够朋友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