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3 August 2006

零食癖

今天经过小零食铺,随手买了几样卖相不错的零食。
杂果蜜饯、烤鱿鱼丝和黄金葡萄干,现在罗列于我的办公桌。
到底是“为了活而吃”(To eat to live)抑或是“为了吃而活”(To live to eat),自古都有人在争辩。
小小的零食是正餐之外的消遣,乃旁出之枝,并不重要。
可是却实实在在有人爱死命嚼着那酸甜咸味齐集的零嘴,不亦乐乎。
爱零食,是可以成癖的。
悠闲的时间在齿颊留香之余被打发掉,工作的烦闷在苦思时乘咬劲之势,都是零食的妙处。

难怪有人会那么钟爱茶余饭后的花生瓜子,那不属于“正业”的“旁骛”了。

(后序:买来的零食大多会发散给周围的同事,有福同享,有“肥”同享!哈哈!)


1 comment:

Anonymous said...

看来是,有福同享,有“肥”同“当”吧……